下列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扣留驾驶证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将予以强制吊销驾驶证,特此公告:
上述人员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大队提出听证申请,七日内向大队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公告十五日后吊销驾驶证。
深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