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景县交警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14时许,一辆小型轿车向检查区域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期间,民警要求驾驶员王某出示相关证件。王某称没有驾驶证。后经系统查询证实其并未考取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在检查的同时,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浑身散发着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驾驶人王某的血检结果为106.5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王某交代:当天因为日常琐事,和家人闹了点不愉快,中午吃饭期间喝了些许酒,打算借酒浇愁。饭后便驾车回家,不料路上被查处。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并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刑责的案件程序也在启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