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景县交警在辖区开展酒后驾车查处行动。
21时许,一辆小型轿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靠边熄火,停止不前。民警见此情况,便上前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驾驶员李某某浑身散发着浓厚的酒气,便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36mg/100ml。后送医院抽取血样送检,检测结果为138.2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原来,当晚,李某某在外吃饭,期间喝了些许酒,酒后便驾车准备去亲戚家,不料途中遇见交警查车。由于担心被查,便动起了“小心思”将车停在一边,企图躲避检查,但最终被查处。
现李某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同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