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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因为醉驾“丢”了证,重新考证又醉驾

发布日期:2023-05-24  10:26:4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9日15时许,故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辖区西外环瓦子庄村路段,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查处行动。期间,一辆小型轿车(冀T***Q6)沿西半屯镇瓦子庄村十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检查区域,看见有交警检查便突然靠边停车。

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检查。经对驾驶人李某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8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将驾驶人李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

被查后,李某称“我正准备考科目二,科目一刚(考)过去”。经交警询问及查询,证实李某在2018年1月8日因醉酒驾驶被查处过一次,至今正好已满五年。李某当天上午无证驾车去驾校练车备考科目二,中午休息期间,在饭店饮酒后,侥幸认为中午没有交警检查,便无证醉驾上路了,不料刚上路不远便遇到了交警检查。

5月10日,李某的血液经衡水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李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88.57mg/100mL,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大队依法对驾驶人李某实施未取得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对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5月19日,李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故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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